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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关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
来源: 青岛市团校           日期:2013/11/13 9:34:37

根据《中共青岛市委、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》(青发[2013]5号)的部署和要求,结合团校实际,制定我校关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。

一、总的要求
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纪委、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,坚持从严治党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,坚持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,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强化教育监督、廉政风险防控和党的作风建设。

二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

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。学校各党小组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《认真学习党章,严格遵守党章》的要求,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认真学习党章、严格遵守党章、贯彻落实党章,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、制度自信,在思想上、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,不允许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,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。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,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。

三、加强作风建设

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、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,结合学校出台的《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》,深刻认识改进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,带头改进,强化约束,抓好落实工作。加强工作作风建设,狠抓执行力,大力整治 “庸、懒、散、拖、慢、瞒”的问题。在学校深入开展治庸提能,治懒增效,治散聚力,治慢立行,治拖究责,治瞒求实纠风活动。切实改进文风、会风和工作作风,严格执行学校出台的《关于开展厉行节约、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大力弘扬勤俭节约、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。深化学校创建市文明单位标兵和 “管理服务效益年”活动。

四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

加强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,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。反腐倡廉教育要与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,加强整改提高,着力构建保持党的思想纯洁、作风纯洁、队伍纯洁、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、责任考核、责任追究。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,各部门各负其责,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。

五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

深入开展理想信念、宗旨意识和廉政法规教育,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仰教育,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。要结合团校的特点,把理想信念教育引入团干部培训课堂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权力观,坚定政治立场,明辨大是大非,全面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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