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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关于创建“市级文明单位标兵”工作实施方案
来源: 青岛市团校           日期:2013/11/13 9:35:56

为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,巩固并扩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,推动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,营造团结奋进、积极向上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,增强凝聚力、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,努力完成学校年初提出的“管理、服务、效益年”的工作任务,确保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目标实现。根据市文明委关于《2013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》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学校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严格按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》和《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,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两会精神和第十六次团代会精神,坚持以服务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为宗旨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以建设高素质的教研队伍为根本目标,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,以提高教研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,努力做到思想道德有新成效,教研课题有新成果,文明服务水平有新提高,创建工作有新突破,形成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。

二、创建重点

通过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,彰显团校对外新形象,改进教职工工作作风,实现工作创优、人际和谐、环境整洁、风清气正的目标。

(一)领导班子好。学校领导班子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、讲团结,以身作则、勤政廉洁。

(二)学校风气好。规章制度建立健全,日常管理正规有序,党务、政务、人事等热点、敏感工作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;内部环境和谐团结、风正气顺。

(三)思想文化建设好。思想道德教育长抓不懈,业余文化生活坚持经常,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,凝聚力、创造力不断增强。

(四)工作业绩好。围绕团校的改革和发展,充分履行“三项职能”;注重教学科研工作,不断拓展办学特色和创新项目,努力提高教学水平;强化人才培养质量,不断提高教研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、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。

(五)办公环境好。办公秩序井然;办公区域环境干净整洁、绿化美观。

(六)综合治理好。积极开展创建“安全文明校园”活动。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自然灾害等事故,落实人防、物防、技防措施,切实搞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良好的教学环境。

(七)文化建设好。按照学校文化校园建设规划,做好文化大厅和文化走廊的建造工作,打造文化校园良好氛围。

(八)军民共建好。在去年获得市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基础上,深化军民共建活动,拓宽共建领域,促进共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。

(九)创建效果好。创建活动丰富多彩、形式多样,做到经常化、制度化;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成功创建。

三、创建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,形成领导重视,职工积极参与,措施有力的良好局面。明确创建工作思路,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,坚持实行党总支统一领导,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。学校领导亲自抓,按照领导小组分工,认真组织抓好落实,加强监督检查评比,及时解决实际问题,排查不和谐因素,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。为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,加大创建力度,经学校研究,成立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领导小组。

组长:邓渤泉

成员:崔桂萍、刘富珍、尹作雨、范亚锋、袁国丽、仲伟庆、张弢、王云龙

(二)继续加强五大专题创建,原学校创建市文明单位五大专题创建组,仍按分工及职责要求开展工作,并做到深入细化,责任明确,措施有力。

(三)加强领导班子建设,发挥领导集体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创造力,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。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,不断进行政治、业务、文化等方面的学习,着力提高政治素质、理论素质、业务素质,切实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创新意识和法制意识,提高认识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和驾驭全局的能力。

(四)健全完善制度建设,形成更为有效、健全的工作机制,保障创建工作有效开展。建立健全开展创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,完善创新机制。 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,建立管理制度,制定工作计划,保证创建工作有计划、有步骤的进行。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,并与目标考核挂钩。各处室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,由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,并将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。

(五)开展思想道德、文明素质及科学文化建设,为创建活动提供思想保障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。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教育,深入实施以“弘扬仁爱之心、树立诚信之心、倡导孝敬之心、增强责任之心”的四心工程,全面提升全体教职工的道德素养和文明素养。巩固扩大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成果,提升创建工作水平。抓好教职工业务知识学习培训,通过交流学习经验,开阔视野,创新思路,不断提高教职工业务水平。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,以重大活动、节日为载体,结合实际,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,营造团结和谐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,增强凝聚力。

四、创建步骤

第一阶段,学习动员阶段(2013年4月至5月)。拟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。进行思想动员和部署。

第二阶段,重点建设阶段(2013年6月至10月)。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落实创建活动。

第三阶段,自查自纠阶段(2013年11月)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和目标、规划、内容进行自查自评,并征求群众意见,找出差距,提出改进措施。

第四阶段,总结迎审阶段(2010年12月)。对创建情况进行总结,迎接评审。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,全体教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,充分认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重要意义,增强创建意识,努力使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。通过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,力争圆满完成创建任务,确保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目标的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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